2008年6月9日 星期一

生氣是用別人的過錯來懲罸自己

樣子笨笨的,但愛笑,人人喜歡他了。

近半年來為一點事苦惱,苦思因緣而不得,求教於友,朋友更難理解。

今天,看了香港大學副校長李焯芬著的"心無罣礙",是一部帶有佛學哲理的好書。其中一篇題目是"和諧",副題是"生氣是用別人的過錯來懲罸自己"

這副題如當頭棒喝,令苦惱盡消。

我們每天接觸不少人,同事、朋友、親人等等……總會發生不咬弦的事情,每個人又總認為錯的是對方,自己毫無責任。

但是,即使道理完全在自己一方,一旦生氣,付出代價的就是自己!

舉個例子,大部份司機每天在馬路上都會小心駕駛,交通意外仍是每天都發生。原因何在呢?就是你不撞人,人撞你啊!

自己沒犯錯仍被人家撞,很生氣吧!而事情就是發生了!生氣於事無補,只會令事情更僵,你仍要付出代價啊!

所以,當你生氣時,請想想這句話﹕"生氣是用別人的過錯來懲罸自己"。

怎樣?氣消了點吧。

氣得很認真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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